1.学生入学报到注册时须携带户口本和一吋免冠照片8张,个人资料和身份按户口本填写。缴费或缴纳报名费后,如自行退学、转学或因违反校纪校规被学校开除,或因病休学,或国家规定的国庆节、五一节放假,概不退还任何费用,如达不到招生条件而劝其退学的,退还部分费用。
2.学校收费实行全包制。按国家规定,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制,学校按三年制收费。每学期报到时须一次性交清当期学费,如确有困难时,报到时须至少缴纳1200元以上,余额在国庆节或五一节后返校时交清,否则,学校视为故意欠费,可以劝其退学。
3.新生正式开学后,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体检,费用自理(约50元左右)。达不到入学条件的,学校劝其退学,并退还相关费用。学生年满16岁时,应自行及时办理身份证。
4.学生使用的课桌椅、床铺和寝室保险柜、电话实行定置定人管理,新生入学时由各班填写《费用收缴登记卡》,重新编班时,课桌椅随人而动,寝室变动时,床铺重新登记,并确保原有床铺完好无损。课桌椅、床铺和保险柜非正常损坏时,自行修理或赔偿。保险柜实行租用制,两人共用一个保险柜,押金50元,电话押金10元,学生离校时退还。
5.新生入学报到后,统一办理发放学生证,遗失时补办每证缴纳5元。学生在厂区和校区范围内必须佩带学生证,否则,不得进入校区,发生的各种意外,学校概不负责。
6.学校在教室、寝室配置的电视机、风扇、电灯、门锁、黑板、窗户等公共物品由各班级集体管理,非正常损坏时,由损坏者负责修理或赔偿,损坏者不清楚时,由班级集体负责修理或赔偿。各班级每学期按学校规定向学生收取班费,用于班级开展活动。
7.每学期期末各班按本班人数的5%评优评先,学校奖学金在每学期期末按专业分别评定一等奖学金1名、二等奖学金2名、三等奖学金3名和学习进步奖1名,奖金额分别为300元、200元、100元、100元,可作为下一学期学费的抵扣。
8.对学生的处分有:责令检讨、公开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。其中,留校察看时必须交纳500元保证金试读,撤销处分时退还,再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时不予退还。
9.为促进学生学习,学校对学生补考收费,标准为:理论课期末考试补考每门5元,毕业补考每门10元,实习考试补考每门20元,毕业补考每门50元。
10.学生需要缴纳的费用均需交到后勤处财务人员,并开出相应的收据。
11.学生安置就业时,须事先由家长来校签订《安置就业协议书》。学生安置就业离校时,必须填写《学生离校清单》,缴清各种费用,交还各种公物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以上须知请家长仔细阅读并详细咨询招生老师,慎重选择缴纳报名费和学费。
新生于6月20日开始报到注册,额满为止,8月22日到校集中军训,9月4日正式上课。